提问时间:2019/11/25 1:34:50
关于彩礼问题的,我是合肥的,谈了一个潜山姑娘,我们分手了因为彩礼的问题,是这么个情况,她家要求的是十八万彩礼,小车一辆,以及婚后她房子的房贷40万由我家承担,如果想加名字我必须出100万,婚后在女方家生活,她父母消费观念很超前,寅吃卯粮的状态,还有个弟弟。我呢!是这个情况,我家独子,父母摆个摊子做点小生意,基本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状况,家里两套回迁房,我家本来为了这次纯婚礼预备三十万了!(不含车)后来我爸爸妈妈去她家和她母亲协商,她妈妈一口回绝了,没有18万免谈,其实她妈妈一开始只要10万!中间隔了三天由姑娘的口亲说的最少18万,我去,这十八万说出来我心哇凉凉的!这不就是找我分手吗!后来纠结几天我们吵架了,后来就分手了,其实我家的想法是3.3万彩礼, 20万左右的车一部(算她家陪嫁)及婚后房屋的房贷(由我婚房出租得到的租金来还)!哎!你们潜山有这么重的彩礼吗?她们家水吼的!算是当地大姓人家!还有大家觉的我们的分开是对的吗?
——来自百度提问。